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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3章 法经 (第2/4页)
总感觉季札的这种做法有些古怪。 那个“调解之官”,相当于现代的司法调解员。 杀父杀兄之仇,尽量劝说当事人远离当地“避仇”,如果不避仇,调人就可以抓捕他治罪。 若是官吏依法诛杀有罪的人而被复仇的,则成为天下公敌加以捕杀。 如果杀人符合义理,就使当事双方不要同住一国,劝令不要报仇,如果报仇就要判死罪。 若是吵嘴打架,就加以评断和解,不和解,就记录下来,先行报复的要加以惩罚! 这神奇的脑回路。 还真是先礼后兵。 但,这样对仇杀者不是太过宽容了吗? “大王!臣以为不妥。” 这时,一直坐在下边,一言不发的御史大夫孙武终于起身,说道:“杀人之罪,断不可轻饶。便是为复仇而杀人,亦不可容忍!” “若杀人者,有故意杀人,失手杀人,蓄谋杀人,自卫杀人等。为复仇而杀人者,就相当于故意杀人,应判处死罪,或终身服劳役,以儆效尤!” “这……” 季札愣了一下。 “善。” 庆忌微微颔首道:“孙卿所言,甚合寡人之意也!” “晋、郑、楚等国先后立法,以治其国。我吴国承周制,行《周礼》,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然,寡人看来,《周礼》的那一套已经过时已!” “是故,寡人欲在我吴国立法,制定一部《法经》,使我吴国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一听这话,群臣的心里直犯嘀咕。 他们都知道,这对于自己这样的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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