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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严刑峻法 (第4/4页)
一名头戴长冠,穿着玄色官袍的官吏将告示张贴在公告栏上,随后环视一周,看着台下熙熙攘攘,人山人海一般的黎庶。 “二三子,这是我吴国所立之新法——《法经》!日后,国人凡违法乱纪者,皆有条文律令惩处,是为法治,而非人治也。” 这官吏正色道:“具体的条文律令,王宫门口将会立起一道铜墙,将其中内容镌刻于铜墙之上,有感兴趣者,之后未尝不可一探究竟!” 此时此刻,看着公告栏上的告示,围观的黎庶不禁勃然变色。 “此等刑罚,未免过于严苛矣!” “若私斗之罪,便要酌情流放?或处以死刑?” “严刑峻法!此乃严刑峻法!” 有识之士都认为,吴国所颁布的这一部《法经》,十分的不合理。 然而这样的条文律令已经出台,虽然只是暂时适用于都城金陵。 但,一旦时机成熟,吴国的法律框架就会被确定下来,然后代代相传! 而庆忌遵循依法治国的理念,也渐渐的衍生出一种新的学派——法家。 这是在庆忌的意料之中的。 过去,在强调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度下,法律藏之于官府,处于秘密状态。 少数世袭罔替的贵族垄断着法律,不让黎庶了解法律条文,以便他们随心所欲地以言代法。 将成文法公诸于世,“一断于法”,不仅限制了司法上的随意性,还否定和剥夺了旧贵族的部分zheng治法律特权。 而“成文法”剥夺了贵族的权力,却将大权集于国君一身。 这正是庆忌希望看见的。迷惘的小羊羔的重生之吴霸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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