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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9 (第4/4页)
一个外貌过关的鸡肋,无太大用处,但也并非一无是处。 同事为了作纪念,将第一枚耳钉做了特殊的标记,他将其带回了家,后来这枚耳钉到了宋观手中,不过他对此事并不关心。 然而忽有一日,他就在叶伯恩的耳朵上看见这一款耳钉了。时隔太久,他都有些将其遗忘,可是他记忆又是很好的,再说这枚耳钉造型和材料独特,于是他不久之后又都想了起来。 这是原来给宋观的耳钉。 现在它在叶伯恩的耳朵上。 这中间转手过程如何,他非亲眼所见,可根据叶伯恩最近的动向来推测,其实也不难猜到。无外乎是那枚耳钉原本戴在宋观身上,后来被杀了宋观的杀人犯带走了,如今叶伯恩再次碰到那个杀人犯,这枚耳钉就到了叶伯恩手里。 戴上这枚耳钉是为什么呢? 这当中意义自然不言而名。 其实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 可他有一日替这个出去做任务后又受重伤的孩子疗伤时,这个孩子摘下了耳朵上的黑色耳钉,然后放到嘴唇边,亲了亲。那么自然而流畅熟练的动作,似乎做过太多遍,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想不到这个动作在旁人眼里看起来,是怪异的了。 顾炎生看着叶伯恩,心里想着,这个孩子,傻孩子。 他的这个傻孩子,到底还是最喜欢宋观。 喜欢也是有很多品种的,就像糖果一样。 而就像一个人或许可以同时拥有很多种糖果一样,一个人他或许也可以拥有很多不同的喜欢。 有些喜欢是一般喜欢,有些喜欢是非常喜欢,还有一些喜欢是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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