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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强拆案的赔偿 (第2/6页)
有一点责任……当年河南那个叫赵什么海的农民,被错判死刑关了十几年,国家赔偿才65万嘛。另外,东湖方面还赔一套房子呢。” “房子是他们本该补偿的,不是吗?”吕绮想起第二次去探视李素艺获知的暴力拆迁过程,觉得这点补偿真不多。 “嘿,你要是老板我只好辞职啦。你还应当算资金成本呢,他一下子能挣回75万吗?就是把75万丢进银行,每年也有两三万的利息吧?要是买基金呢,买股票或者做生意呢?” “你到底站在谁的立场上说话呢?我奇怪的是你的态度。” “姑奶奶,你哪里知道谈判的难处?如果不是陶总跟东湖方面打了招呼,人家绝不会就此让步。打官司?你就等着吧。” “东湖出这笔钱?” “名义上当然是邓国明的银桥公司支付,但东湖的代表参加了,银桥公司和东湖有着合作关系嘛。打官司肯定扯不到人家东湖,银桥公司是独立法人。”赵征红又用吕绮的水杯在饮水机上倒了杯水,“老妹,你帮我参谋参谋,这个结果,陶总会满意吗?” “我不知道。但我可以告诉你,陶总一定会问你平泉市的赔偿标准,”吕绮想起上周第一次在陶唐办公室汇报的情景,“咱们这位新老板重视规矩,这可以肯定。” “赔偿标准不一样的。因为案子被定性为过失伤人,而这边也要负一点责任,如果按这个计算,怕没有这么多。”赵征红琢磨着。 “那就好交差了。” “关键是李素艺。恐怕你得出面做做工作,她同意了,签字就可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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