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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糊弄 (第3/7页)
一抬头,看见她的样子就心虚了三分,一是因为此人虽穿一件简简单单素色旗袍,但料子柔光流转,做工名贵非凡,跟佣人穿的全然两码事,二是因为气质非凡,人品出众,何况耳边的钻石耳坠流光溢彩,切割考究,价值不菲,不是什么应门丫头。她看都没看,把好端端的客人当佣人支使了半天。 ———— 掐指一算本周内有望收费 那么我黄色桃桃是否配得上一颗珍珠呢:D 78我姓金 她看都没看,把好端端的客人当佣人支使了半天。 瞠目结舌几秒,盛实安耳朵发烫,讪讪道:“……抱歉,我认错人……” 那姑娘没在意,拿来一只抱枕,小心翼翼地压住小狗的胳膊腿和小脑袋,把乱动的小玩意困住,问:“这样行吗?” 她隔着抱枕按狗,都怕得表情发僵,盛实安忙说:“行,多谢。你是谢太太的朋友?我还没见过你呢。” 刺拔出来了,小狗趴在桌上,抬起爪子舔脚心。姑娘挑起嘴唇浅浅一笑,“谢馥甯是我朋友。我姓金,金之璃。你是?” 原来是金之瑜的胞妹,真是久仰。金之瑜荒唐,金九霖跋扈,盛实安早在大脑中把金之璃描绘成里那样集荒唐与跋扈于一身无恶不作无恶不欢的典型贵家女,没料到是这样温和挺拔的女孩子,一时颇有破碎感,小声“啊”了一声,也不知如何介绍自己,总不好说“我勒索过你哥哥”,何况陈嘉扬千叮万嘱别要外人知道她在北平,于是只说:“我……我送谢馥甯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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