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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第2/3页)
封信转交给你。” 与李未末清晰的描述和鲜明的记忆完全相反,韩拓在回忆中搜寻这个叫“乐薇薇”的名字,正如李未末所说,结果一无所获。 “不用我说你也知道那封信代表什么,她把信封塞进我手里的时候恰好打了下课铃,是2012年五月十八号下午两点三十分,你被队友和同班同学簇拥着回了教学楼,我只能捏着信和你的书包球服去找你,从cao场走到五班教室我用了十七分钟,到教室门口,我确定了自己对你的感情。” 2012年五月十八号下午两点四十七分,上初二,14岁的李未末,用了十七分钟,爱上一个人。 一个与他朝夕相处,同床而眠,不分你我,亲如兄弟的少年。 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我手上有水,乐薇薇没注意,等看到你,那封信已经被我揉的又潮又皱皱巴巴,我就给扔门口的垃圾桶里了。” “不过就那一次......”扔了别人的信,李未末多少还是想替自己找补一下,“后来她还给你写了好多封,和其他人让我转交的情书一起,你都让我扔了,所以这件事你也别怪我。” 到这个时候,李未末的脸上终于有了情绪的外露,那是带点小小的,恶作剧意味的,属于少年人会有的小心思。 “不过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李未末手指一下一下点着桌面,状似毫不在意,“我说喜欢你,并不是在向你告白,那是将近十五年前的我了,而人是做不回原来那个自己的。” 李未末打量着韩拓,但韩拓脸上始终没什么表情,他只是在李未末述说完后垂眸静默了不到半分钟,开口问:“从初二直至我们分开,那么长的时间里你从来没有向我表露过你的心思,说明你有很坚定的主意不想改变我们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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