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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2 (第4/4页)
走过去,他抬头看我一眼,继续半死不活地唱着他那酸溜溜的民谣。 我走了两步,忽然转身,走到他面前。 “吉他。” 他愣住了,近看起来更年轻了,上大学的年纪,嘴唇上还有软软的胡子,又瘦又脏,T恤领口都旧得跟干木耳一样了。 我再说了一句:“吉他!” 他真的把吉他交了出来。 穷逼一个,还敢弹Gibson,这把琴也快上万了,没穷死算他走运。 我接过吉他,开始弹元睿的曲子,弹轮指,扫弦,palm mute,弹从我脑中一闪而过的摇滚段落,弹我听过千百次的Eric 的Solo…… 路过的人吓了一跳,大概当我是疯子,这个吉他手听得出我用的技巧,一脸目瞪口呆。 然后我把吉他还给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所有的钱,扔进他的琴盒里。 “这就是你这辈子能靠音乐赚到的钱了。”我平静地告诉他:“你弹的太垃圾了,唱得比哭还难听,回老家找个好姑娘结婚吧。” 然后我继续往前走,直到听见那年轻人不敢置信的声音。 “林睢?” 我有预感会发生什么,但我还是转过身来,看着那年轻人一脸惊喜地朝我追过来。 “真的是你,林睢,我是你的粉丝!”年轻人连表也不要地追了上来,激动地看着我,他的眼睛里像燃着一团火,然后他惊喜地看着我,说出了那句我这辈子都不想听到第二次的话。 他说:“我是因为你,才走上音乐这条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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