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少年的艳途_【修仙少年的艳途(无限之禽兽修仙者)】(641-660)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修仙少年的艳途(无限之禽兽修仙者)】(641-660) (第23/25页)

    他的腿,我要亲自打断!”

    “你!放肆!给我上!”

    郑山暴怒的吼叫道,自从姑姑成为贵妃后,他就从来没有怕过。

    哪怕是面对东宫太子的人,他都是极尽的欺辱,用外戚的办法来帮助宫里的娘娘。

    横行霸道习惯了,现在冒出一个傢伙要跟自己过过手腕,还真是让他感到暴怒无比,这是权威受到了挑衅!丁白樱这时候才是展现了自己的实力,只见她白衣飘飘,穿梭在人群。

    每一刀下去,都是一刀封喉,要么就是突刺,將心臟捅穿一击毙命!

    沈全看的赏心悦目,他走上去,一个护卫想要提刀砍他。

    结果一阵香风袭来。

    他就软软的倒下去了!

    来人正是吴婉婷,她更喜欢拳拳到rou,这一拳下去,直接把护卫的心臟都给震碎了!

    看著沈全一步一步走来,郑山嚇的亡魂大冒,想要走,可是两条腿根本就不听使唤,“沈全!你知道我是谁!你敢动我,你就死定了!”

    “放心,郑山,我不会杀你,怎么说你也是一个伯爵,哪里敢动你呢!”

    沈全狞笑了一下,一脚落下,直接把他的小腿给踹了下去。

    “啊!”

    郑山惨叫了起来。他的右腿已经呈现出了诡异的方向!

    沈全还不解气,直接再次一脚下去,让他的一条腿彻底报废!

    “丢出去!”

    沈全抓住郑山的衣领,直接把他给丢了出去。

    嘭!

    狼狈的郑山被丢到了外面,而同一时间,皇宫里,女鬼苏佳宝也掐断了明神宗的气息,让他一命呜呼!反正都已经这样了,隨时都会死,什么时候死都不会引起注意!

    街道上,人来人往。

    当郑山被丢出来的时候,还没有人反应过来。

    可是当有认识的上前查看时,发现这不就是在京城里横行无忌的郑山郑伯爵吗!

    凭藉郑贵妃的殊荣,他混到了一个伯爵,哪怕是顶著满朝文武的漫骂,也是让明神宗赏赐了他爵位。

    许多人拼死拼活都不一定能够有一个爵位,郑山轻轻鬆松的就凭藉关係拿到了可以世袭的爵位,这怎么能不让人愤怒呢!

    第659章:卑鄙阴险的沈千户

    皇帝一死,大家都是一阵手忙脚乱。

    最关键的还是福王留在了京城,这可是郑贵妃的儿子,也是太子的对手!

    因此当郑山被丢出来的时候,有人吃惊,也有人看好戏,不管怎么说,恶贯满盈的傢伙被人打断了腿。

    这种事情就是好事。

    当然,也有人投机取巧的,故意上前去把郑山扶起来。

    沈全故意让苏佳宝下手,就是要激怒郑国泰。

    对方是一个脑子不多的人,而且这里面有一个资讯差,那就是郑国泰不知道陛下驾崩了!

    如此一来,要对付自己,肯定会去找五城兵马司、以及调集军队的国公,让军队来拿捏自己。

    这就是沈全想要的,因为他要整死郑国泰!

    他对郑国泰一家人可谓是厌恶到了极点。

    这种人能够活那么久,完全是因为郑贵妃的地位、以及宠爱程度。

    如今明神宗死了。

    那么一切也都烟消云散了!

    尘归尘,土归土,新王登基,旧人哭!

    在皇帝驾崩的时刻,郑贵妃的哥哥派人调遣兵马,这意味著什么?

    意味著夺嫡之战的最后撕破脸皮!

    而东林党这边肯定不会客气,一定会全力维护太子朱常洛,不会让太子出现一点问题!

    等到太子登基,他们的回报也就来了!

    这就是沈全的算计!

    如果郑国泰真的调动了兵马,那么接下来面对的就不是他了,而是趁机而入的东林党!

    给郑国泰扣一个造反谋逆的罪名,那都是轻轻鬆松的!

    不管结果怎么样,沈全都是赚了。

    郑国泰动兵,那么郑家覆灭!

    郑国泰不动兵,那么他儿子就被白打了!

    丁白樱有些忧心忡忡的过来,“夫君,现在我们出城还来得及,我让人在城外接应。”

    丁白樱还没有说完,沈全就搂著她亲了一口,爽朗的大笑道:“不需要,你夫君我不会让你们陷入困境,走,回去吃饭。好戏要登场了,陛下驾崩了。

    那郑国泰跟五城兵马司的统领关係很好,他要是出兵围了咱们,不用等他出手,他就死定了!

    这不是开玩笑的,皇帝刚刚驾崩没多久,你一个外戚就调动兵马在京城里抓人。

    鬼知道你是抓人还是要谋逆!

    不即使做出反应,这还是东林党吗?

    丁白樱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被那么多人注视著,被亲吻,让她有一种很甜蜜的感觉。

    她不善於表达情绪,但是她嘴角勾起的淡淡笑容还是表明了她很喜欢。

    吴婉婷揉了揉手腕,她的力量被压制到了炼气期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