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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9 利益分配 (第2/4页)
明的硬骨头,于是又看向了陆潜,“我们希望能够买断‘解除好友’的放映权,当然,作为代价,我们愿意分割出18%的票房收入。” 哈! 进入利益谈判的时候,果然就露出了狐狸尾巴,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隐藏着两个陷阱。 昨天,苏长亭就提醒了他们。 现在,大部分电影发行都是院线、发行、制片公司三方瓜分票房收益,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整体来说,制片公司应该是40%左右、院线40%左右、发行20%左右。 当然,这不是惯例。 且不说制片公司的级别、演员卡司的份量等等都可能影响到具体票房收益的分配,就连题材类型都可能影响—— 简单来说,喜剧、动作、爱情、科幻等等容易赢得票房的电影,各方的争夺都会更加激烈也更加厉害;惊悚、剧情、艺术等等市场容量相对小一些的电影,取决因素又更加复杂一些。 整体来说,越是顶级的公司、越是大牌的导演和演员,往往就能够占据更多主动权。 不过,“解除好友”跳过发行公司直接和院线谈判,这就等于制片公司和院线瓜分票房收益,如此情况已经没有那么常见,却也不至于罕见,此类情况下,院线往往会占据绝对上风—— 因为制片公司没有“代理人”。 看看大门影业就知道了,因为没有自己的发行渠道,处处掣肘,利益被瓜分是一方面,丢掉主动权则是另一方面。 一般来说,院线拿大头,因为他们坐拥屏幕资源;制片公司则拿小头,20%到40%都是合理区间。 “解除好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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