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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省亲丽人 (第4/9页)
去!而所谓的“药臼”,不过是一个倒霉的小鬼,蜷缩着身子躺在地上挨捶罢了! 这个从神话故事里头提炼出来,并且升华而成的滴血兔子形象,鲜明而又极具特色,令人过目不忘,正是毗迩尼帝国皇家十二卫骑士团之一,“血兔骑士团”的标志。 话说能穿上这身刻有“血兔捣鬼”徽章的明光铠,乃是帝国无数热血青年的梦想,他们期待着成为骑士团的正式一员,为帝国开疆拓土,建功立业。 众星拱月般护卫着的大纛正前方,一名年约三旬身材魁梧的骑士,正缓缓按辔而行。与左边护胸镜的骑士团徽章相对称,骑士右边的护胸镜上面,铬着两朵金色的“奥斯曼芙丝”,两朵花一朵大一朵小,花开并蒂,花蕊朝外,交相辉映,共同组成了一个耀眼的家徽,高调地诉说着盔甲主人高贵的出身。此人一双剑眉底下,星目时不时掠过路边的丛林,每一处可能藏身的地方,都逃不过他的敏锐目光,从他凝练厚实的气息来看,少说也是十级以上的高阶战兵,战力相当的强悍。 若是强森.雷诺在此,定会先是十分郁闷,进而长声叹息。 俗话说“穷文富武”,对于出身较低、囊中羞涩的普通人家子弟,尚可通过苦读经书,搏一个科举晋身的未来;可若是想通过习武走军功晋升的路线,连想都不要想。没有大把大把的金克恩、银可恩打底,别说聘请名师传授高深武艺,即使天赋不错,师父愿意免费教导,都凑不够长身体必不可少的三餐rou食钱,更不要说打熬筋骨、购置全套精良装备所需的高昂费用。 换句话说,拥有世袭爵位的绝大多数功勋贵族,祖上都不是缺钱的主儿,显赫的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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