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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三十) (第3/18页)
老师边讲边双手一摊作出莫可奈何的动作。 「间接正犯的定义一直是刑事法学上很大的争议,因为会牵涉到一个人的行 为到底是正犯还是共犯的判断;如果是共犯是得减轻其刑的,所以必须要对间接 正犯作出完整的定义;而我们在刑法大修后,竟然还是没有对间接正犯作出定义 ,天啊!」 老师双手五指大开,抓了抓头皮,既感到对立法诸公素质低落的无力感,自 己现在身心又疲累不堪,她一脸无语问苍天的崩溃貌。 「国内传统对间接正犯下定义时,共通的特徵是被利用人不成立犯罪, 而他人利用这个被利用人实施犯罪,那个他人就是所谓的间接正犯。」 哇靠,那如果没有间接正犯的概念,那一些高智商的变态就可以假手他人犯 罪而横行无阻了,间接正犯的概念果然很重要,我要好好听清楚。 「老师先喝口水,你们先想想看,要怎麽利用他人不犯罪的行为实施犯罪?」 老师说着就拿起保温杯,小心翼翼不让口红沾上,低头啜饮着茶水。 嗯,我能想到的只有利用无责任人犯罪的态样,如我之前说过的,有机会我 想干死姚雨葳,如果把她跟柯柯逸关在一个小房间内,再照三餐喂柯柯逸酒力极 限的45的金门高粱,他就会一直酒后乱性,早晚就会把姚雨葳干死,哇哈 哈,我真天才。 (谜之声:女生是干不死的啦,不过男生精尽人亡或马上风就时有所闻,我 看若照你这样搞下去,先死的是柯俊逸吧。) 「唉呀!」 也不知道是何心瑜还是老师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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