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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次数明显增多。而且每一次都他妈玩得够狠,俗称惊心动魄。 第一次,我因为懵懂的嫉妒和不成熟的稚气行为,一个人吞下了那么多的饭菜,导致胃痛,呕吐不止,后果严重。幸好,熊格格在家。她用那单薄的身体将我背起,走了那么远的路才拦到一辆私家车。她将我送到医院,为我解开纽扣,脱下外衣,方便医生诊治。那时候,虽说我的脑子有些迷糊,但是意识却是清醒的。 我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在熊格格脱掉我的上衣之后,她曾吸了吸口水,喃喃道:“真……白!” 两个字,只是两个字,却让我险些一口气上不来,就此与这个世界说拜拜! 试想,我当时已经病成那样,急需治疗,她却面对我的上半身,说出那样两个猥琐至极的两个字! 我承认,如果不是我当时的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一准儿蹦起来,将她骂个狗血淋头! 后来,不想提起此事的原因,一是怕她尴尬,二是我心怀感激。我并非不领情,而是十分领熊格格的情。如果不是她,我会被直接推入手术室。当然,也正是因为她,所以我才幼稚地吞掉一大锅的饭菜,被送进了医院。这是个恼人的因果循环,我忍! 医院不是个好地方,但是却是每个人都必然然要去的地方。 第二次进入医院,是因为大哥和熊格格逃出绑匪窝之后,我们在医院里完成了逃亡大会师。 当看见熊格格躺在冰冷的白色病床上时候,我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手在颤抖。那种颤抖,源于恐慌。 大家都亲眼目睹了俘姜是如何在乎熊格格的,却没有人知道,我隐忍的感情。 时过境迁之后,我偶尔还会抬起我的双手,嘲笑它们一番。如此稳的一双拿画笔的手,却也能抖成那个样子?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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